乡村法官巧治婚姻问题

2015-06-22 0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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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双溪法庭庭长朱立新调结一起精神病人离婚案件,解决了两个家庭的闹心事,家属送来了感谢信。

据了解,此案原告邹某原在部队当兵,2011年经人介绍与被告毛某相识,次年,两人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。2013年,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,毛某搬回娘家,两人一直分居。邹某找到毛某,要求一起到民政部门离婚,却被告知毛某患了精神病,如果要离婚就必须把她的病先治好,否则别想离婚。而精神病的治疗周期很长,需长期服药,治疗费用高昂。邹某无力承担,只有找到镇民政部门,质问他们为什么发放结婚证,要求他们承担办理结婚时把关不严的责任,否则就让毛某在那里吃住。

最后,经镇综治办协调,由法庭处理此案。因案情特殊,如果强行判决,会激发更大社会矛盾。朱立新庭长通过做邹某的工作,做双方家长、亲属的工作,邀请村、镇干部一起做工作,反复十多轮,终于达成了协议,由邹某给予毛某一定补偿,双方解除婚姻关系。

据悉,这起案件已经是双溪法庭今年受理的第二起精神病离婚纠纷。因此类案件当事人特殊,涉及人数众多,矛盾容易激化,所以处理难度大。朱立新庭长是医学科班出身,了解精神病人的心理特点,懂得做家属工作,这两件案件均调解结案,化解了矛盾纠纷,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