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区执法,被执行人难逃法网

2015-05-29 09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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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我院裁决庭跨区执结一起4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,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化解了一起信访缠执案件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被执行人陈某驾驶拖拉机于2011年11月将申请执行人夏某撞伤,夏某仅医疗费就花去4万多元,而陈某仅赔偿2万多元,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,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后,陈某没有上诉。法律文书生效后,陈某却没有履行义务,而是到外地打工,逃避执行。由于陈某居住在通山县农村,地方偏僻,路途也不好走,去一次得花上半天时间,执行法官多次到陈某家中及其可能落脚地查找陈某,均没能找到。为此,夏某多次到有关部门缠执、上访。

在屡次碰壁后,执行法官调整了执行思路,加强与通山法院联系,充分发挥当地法院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,协同作战,联动执行,化解积案。今年4月,夏某给执行法官打电话告知陈某已经回到通山的消息,执行法官当即奔赴通山法院,会同通山法院的2名执行法官赶到陈某家中。因陈某不在家,执行人员邀请当地村干部一起做陈某家属的工作,其家属同意说服陈某处妥这起案件。4月20日,陈某到通山法院请求协商解决此案,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过大,未能达成和解。执行法官依法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,将陈某关押到通山县看守所。之后,通山法院执行法官继续找到陈某家属做思想工作,其家属表示,出于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愿意帮助陈某将案件履行完毕。我院随之提前解除对陈某的拘留措施,夏某也拿到了执行款,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。